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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大腿跨开,内侧在男人西装裤上磨蹭著,他知道自己的阴茎正完全展现在男人面前,肉囊冗垂著,阴茎发红著,他不用低头就知道他们已经精神了,因为小腹拉扯得紧紧的,像有人用鱼线牵在上头钓著一样。
他像只鱼,被男人的钓线残忍地钓上岸,再也回不到水里的鱼。
很久以前这种时候,男人早就不可能冷静。
男人会把他捞上觇板、去光鱼鳞,把他的鳍一张张拔断,枉顾他的尖叫,把他开膛剖腹、拆皮去骨,一片片切开,连内脏一块活生生地吞吃入腹。
但是这回他却只是斜躺在枕头上,对著跨坐在他小腹上,阴茎只离他鼻尖不到一公尺的他,绅士地笑了笑:
「小虞,我们不先吃过晚饭吗?」
男人的绅士令他失神了一阵。他明明记得,男人最初和他交配时,在他身上找不到绅士两个字。
他是禽兽,彻头彻尾的禽兽,即使放在动物园的栅栏里,也没有任何人会觉得不妥。
他还记得,他们相识是在辅育院,他十五岁,而男人是十七或是十八吧,他忘了,总之是几乎就要是成年人的年纪。
他听说男人犯事是在十四岁生日将近那年,官司缠讼到现在。就差那麽一两个月,男人逃过了大人世界所谓的制裁。
男人的罪名是杀死他的父亲。而那个父亲逼疯了他的亲生母亲。亲生母亲的父亲替男人请了最好的律师,男人在过程中完全被塑造成一个饱受父亲凌虐、被父亲的禽兽欲望折磨的可怜小羊。谁也没能忍心惩罚这样的孩子。
比起男人他的情况轻微很多。不过就是喜欢在逛文具店、唱片行的时候,没问过大人就把中意的东西带回家里罢了。
他们说这种行为叫作顺手牵羊。但他实在不明白,他只是把喜欢的东西紧紧抓住不放罢了。
他们待的那所辅育院,很久以前叫感化院,之前一段时间改叫少辅院,听说现在又改名成什麽什麽中学了。只是都一样,他听在那里待了很久的前辈说,都是一样的,就像换了包装的麦香红茶一样,名称虽然换了,内容物还是一模一样。
那时他们每天九点就寝,五点被迫起床,说是早睡早起对小孩子好,睡迟的却得在操场上罚站到早餐结束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