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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开始的时候,只是常常在床上听禽兽说,明天他要和哪个部门的谁谁去聚餐、後天要和哪个团队的某群人去看展览。
禽兽第一次带同事来家里的时候,他还在沙发上熟睡,穿著睡衣,被禽兽的开门声惊醒。他惊恐地扯著拿来当被子的、属於禽兽的外套,跳起来躲进墙角,看著那一大群西装笔挺的陌生男人。
要不是禽兽就处在他们中间,脸上带著泰然自若的笑容,他还以为他们是来抢劫的。
『我弟弟。』禽兽向那些人这麽介绍他,『念大学,借住在我家里。』
禽兽看著衣衫不整的他,彷佛一点也不在意那些陌生男人看见他光裸的下半身,还有这些男人哄然的笑声。
『还是个大学生呢!你们看学生就是轻松,睡到这种时候。』
禽兽从不把他带出去见人。他想过认识禽兽的朋友,央求禽兽带著他去参加那些聚餐。但禽兽只是吻他,从鼻尖喷出轻蔑的笑声。
『那些人,认识他们做什麽?』
『我也想交朋友。』他罕有的表达意见。
『没有必要。』
『你有朋友。』
『你也有,我是你的朋友。打炮的朋友。』
禽兽吻住他,把他推倒,然後这个争论就结束了。
禽兽的朋友越来越多,留在他塑造的这个「家」的时间也越来越稀薄。他不记得最後一次和禽兽一块坐在桌边是什麽时候。
他甚至想不起来,禽兽最後一次把阴茎插进他体内,是这星期还是上星期六。
禽兽的「朋友」,开始是男人,然後是女人。
他常常在晚归的禽兽身上闻到香水味,或是蜜粉,或是其他什麽不会出现在男人身上的味道。
他在禽兽交给他洗的衬衫口,看见鲜明的口红印。
他在禽兽交给他洗的裤袋里,看见不知哪家酒店的名片,翻过来,背面还写著:『梦娜 0988276543』。
有一回他拉开面对马路的窗帘,看见一台鲜红色的法拉利停在他家楼下,助手席打开,禽兽走下车来。而驾驶席上很快跑下另一个人,穿著高根鞋,同色的套装,头发烫成金的卷的,她喀喀喀地跑到禽兽身边,搂住他的脖子,吻了他的脸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