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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六年不见了,你……你还好吗?”
我面无表情地盯着小男孩脚边一公分的地砖。
“很好,除了和你分手后,因为你的那件事被公司炒鱿鱼,和你交往的事因而在家里曝光,被我老爸赶出家门,身无分文地一个人流浪到外头,才发现之前和你合买的房子竟然房贷还没缴清,还是用我的名字,让我必须一边打工、一边还债、一边忍受房东每天来羞辱我的生活之外,一切都很好。”
门外的男人露出了受伤小狗般的表情,我最看不得他那种表情。以前就是因为这种表情,我才会傻傻地替他数了六年钞票还浑然不觉。
没错,门口这个男人,这个三十好几,还看起来一副初出茅芦少年样,细皮嫩肉外加一头乌溜溜半长发的男人,就是我以前交往的对象,俗称前男友。
说是前男友,说的我好像阅人无数的样子,事实上我就只他这么一个男友,从学生时代认识,到就业以后交往,他是我人生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任男友。
“恒恒,对不起,我真的应该早一点来看看你才对。”男人抱歉地说。
“如果你是来道歉的,现在已经可以走了。”
我作势又要关上房门,但那个男人竟然把脚卡在我的门板内。Nike的新款运动鞋,这位少爷果然和以前一样很舍得花钱。
我在把他的脚踝用门板夹断、让他住三个月医院而我因为伤害罪被关上两年,和停下来先听他说些什么这两个选项间犹豫了三秒,最后选择了后者。
“除了来向我炫耀你的新鞋外,还有什么事?”我尽力把声线维持在同一个音阶。
“新鞋?”那男人愣了一下,随即低下头,“也没什么,就是忽然想来看看你而已。恒恒,这么多年来,我真的很想你。”
“看得出来,想我想到手机都换新的,还渡蜜月渡到地球另一头去。”我淡淡地说。
“恒恒,你不要生气,你知道我都是被逼的。”
那男人竟然凑过来,通过门缝握住了我的手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