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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好水是清澈的,尚未受过现代化污染的河水,带一点冰凉的甘甜。河边,野菊掩映,黄黄绿绿,煞是好看。
只恨不得这野菊变成大白菜,还可以烤来吃。
嗖的一声,她眼明手快,是一只田鼠。
田鼠也是瘦弱不堪,但聊胜于无。一枚飞蝗过去,田鼠倒下。一堆骨头,肉很稀少,只吊着命不死罢了。
饥寒的人,总是遇到瘦骨嶙峋的动物,大肥肉,永远是奢侈的事情。
她再也耐不住,重新上马,飞奔。人,总要进入人群,进入人类社会,才不会孤独,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,总要去找一个城市或者村落。
融入人群,看到同类,吃饭穿衣,琐碎的,才是真实的。
连续八九日,都在乡野里行走,偶尔见了村户,尚未寻过去,人家听着马蹄声便逃遁隐匿了。
妾身未明2
所幸,好几次,她能找到一点残羹冷炙,或者顺手牵羊,捉了一只鸡、鸭之类的,得以续命。
这一日,终于到了一个小镇。
小镇,名副其实。
三两家破旧的店铺,唯一一家小饭馆里,稀稀拉拉几个人。
秋阳,尘土,爪黄飞电的白色毛发已经染尘,如一匹羸弱不堪的劣马,完全遮挡了它的神骏秀丽;而蓝玉致自己的一身衣裳,也可以抓一把油污下来炒菜了。
她的脸也是黑乎乎的,头发纷乱将脖子后背都遮了,嗓子也干、饿得沙哑了。
店门口一盆喂牲口的水,她弯腰,吓一跳,自己好像张学友版本的洪七公。倒也好,免得一路招惹是非。
小二看着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,见怪不怪,懒洋洋的:“客官,刷马十文。
“不刷。”
开玩笑,若是洗干净了,觊觎的人就多了。这马如美人,也是招灾的主儿。
小二见招揽不来生意,明白这是个穷汉,没啥油水,态度就更淡了,好在还有一匹马,不怕吃白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