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八读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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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(第4页)

很奇怪,陆予琛和其他小孩打架的时候,就算输了他也不会服,逮到机会就翻身起来,继续捏着拳头往对方身上挥,但每次挨江稚揍的时候,陆予琛却从不反抗,只会“哎哟哟”叫唤,被江稚揍得狠了,他就瘪着嘴哭起来,“吧嗒吧嗒”流眼泪。

这时候江稚会收手问:“陆小琛,你还闹不闹,还出不出去打架了!”

陆予琛吸吸鼻子,哭唧唧地道:“不闹了,不打了……”

他都认错了,江稚也拿他没办法,趴到沙发上用短短的小手把江妈妈心爱的沙发套揭下来,塞进洗衣机。

顺便他会招招手,让陆予琛也过来,帮他把身上沾满泥的脏衣服扒下,让他暂时换上自己的,然后帮他把脏衣服也洗掉。

几天后,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陆予琛再继续出去招猫逗狗,带着一身泥回来蹭江稚的糖吃,再继续被江稚狠狠揍一顿。

就是因为这样,很长一段时间,江稚都只是把陆予琛当邻家弟弟看,而且是一个很烦人的邻家弟弟,从没想过会和他发展出别的可能。

而当江稚大一那年,陆予琛即将高三毕业,他红着一张已经充满青春少年气息的脸,捧着一束玫瑰花来找江稚告白的时候,江稚居然一阵恍惚。

他意识到,那个喜欢惹事生非的邻家皮孩子已经长大了。

至少已经长到了第二性征发育即将完成的阶段。

他开始分泌青春期荷尔蒙,并在多巴胺、去肾上腺素等等物质的多重作用下,开始懂得了什么叫求偶。

这话说的可能有点难听,但当时江稚的脑子里确实是这么想的。

甚至,他都没有认真仔细地去分析过,自己当时为什么也会头脑一热,像陆予琛一样冲动地在脑内多种物质的刺激下答应了他的追求。

他其实应该更理智谨慎一点的,在搞清楚什么是感情、两个人交往又需要肩负起什么之前。

至少他不应该像陆予琛那样冲动。

因为他的身份是哥哥。

是辈分,也是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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