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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卧槽,那是宋暮云吗?我怎么不知道他还会弹吉他啊!”程叶走路都打晃,徐行没想到他还能隔这么大老远把人认出来。
舞台上的聚光灯打在女主唱身上,宋暮云站在鼓手旁,堪堪只有扫弦的那只手臂落在光里。
主唱的女声沉厚又空灵,听着就能让人平静下来。舞池里的人似乎都沉浸在音乐里,跟着节奏慢慢摇晃身体。
随着副歌的进入,全场的气氛也跟着强烈的节奏紧张起来,在高音滑起的同时,那束聚光灯在头顶转着圈儿,最后一个音落下,灯光散到整个舞台,间奏的鼓和吉他一同响起。
宋暮云架在脑袋上的墨镜这会儿听话地将他的头发牢牢固定住,不管他抱着吉他怎么摇晃,也只有一两缕发丝掉下来垂在额前,他的身体随着扫弦的节奏而晃动,头发也跟着扫过眉梢,鼻尖上渗出的汗珠在光下闪着碎光。
鼓手大概是看见他在跟着唱,把架在鼓上的麦递过来,宋暮云冲他挑了下眉。
“来两句!我们主唱嗓子都唱哑了!”鼓手吼。
宋暮云笑了笑,接过话筒,过去架在麦架上,主唱扭头冲他笑了下,一边继续唱着,一边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。
这首歌本来就是男女合唱,按宋暮云对它的熟悉程度,不看歌词也知道哪句是女声哪句是男声,所以合作得还算完美。
副歌部分的高音挺费力,宋暮云不由自主地扬起脖子,两鬓的汗水顺着脖子上鼓起的青筋弧度滑了下来,在凸起的喉结处结成汗珠,滴在胸前的衣服上。
他边唱最后一段边想:唱歌比弹琴累多了。
飙完高音后的声音有点沙哑,声线也有点抖,宋暮云微弓着背,嘴唇几乎贴到话筒上,轻闭上眼的睫毛在灯光下颤抖,在下眼睑处打出一片阴影。
他用这样一副姿态唱:
有没有一个吻
值得赌上每一分青春
相信会有一双手
只要握紧了就觉得不虚此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