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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里就我一个人,我走来走去也没事做,想下去大厅呆一会儿.可是想到会碰上一同住店的人,又不想去了.为了定心,摆开本写日记.
写日记也不好好写,写两笔,停一会儿.多怪我吃写字这碗饭,学会了估测篇幅,虽然今天的事就那么几件,但一折合成字数……我头疼.好在我的钢笔十分体贴,恰到好处地没水了.我找到借口,把笔一插一扔,决定今天早睡,拿起旅馆提供的一次性刷牙器械奔赴水房.
水房的灯真有个性,平均亮20秒钟一灭,而水房门口的楼道附近又没灯,所以灭了就漆黑一团.最开始还吓我一跳,觉得比根本不亮还恐怖.
刚刷完,方擎岳进来了.我看见他,才想起和他还有话说:
"嗨!"
"嗨!"他答应着往脸上泼了一捧水.
"对了,我一直想问你呢.你怎么和警察撒谎呀?这可不是好玩的,万一他们把你打成嫌疑呢?"
"撒谎?我没有啊."他抬头睁大眼睛.
"你在火车站遇到我的时候,不是说在'找人'吗?后来你怎么又说去'看什么时候有车'?"
他为难地支支吾吾:
"本来……是去看车的,可是后来……不是……看见……她了嘛……"
"她?"谁呀?
"就是'她'呀."
"谁?"我还是不明白.
他不耐烦地看着我,在空中划着:竖、横折、横、竖、横.
田?
我回想起他这一天来眼神的落点:
"明白了,明白了.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