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八读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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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9章(第3页)

但心底有声音:——杀了我。

霍湘眼睫以正常的频率眨着,余光一片黑暗,湖对面是山野。山野。

他和陶权一丝不挂地在山野奔跑,在草原奔跑,在悬崖奔跑,日光在他们身上折射出彩虹,他们听见彼此的笑。

“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光脚了。”他记得陶权这样说过。

真实答案是他小时候买不起鞋,已经习惯赤脚面对大地。

陶权却理解成那是和大自然的亲密接触,虽然有点子硌脚,但跑起来有种奇妙的舒适感。

所以陶权一定能跑出山野。

霍湘轻轻松开了手,他不能让卫天城得逞,他不会杀了卫天城,他的喜怒哀乐只属于陶权,不被注意的人绝无可能从他这里得到任何一样东西。

神秘头盔男和传闻中一样令人惊骇。

左眼有条触目惊心的疤,谁看了都不免想象刚受伤时会是怎样的血肉模糊。

梁琼一边暗示保镖,一边调整身位,如若出事,她绝对会确保自己为岳竹挡下。

“让开。”方休扬头说。

声音同样能勾起人的回忆。

梁琼看不到岳竹的表情,但她能猜到,因为她同样很震惊。

有那么一段短暂的时光,她陪岳竹在北方生活,隔三差五会接触一个穷小孩。

小孩虽然穷,但格外有礼貌,每次走前都要专门绕到后院跟她打招呼,琼姨我走了,琼姨你在切菜吗,琼姨我来帮你。而下次再来,穷小孩会把妈妈熬的辣酱腊肉送给她,说吃不习惯可以丢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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